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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職務犯罪案件的能力不強。

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質量低下的原因及對策分析/左法學論文網

當前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案件質量低下的原因及對策分析

左國鑫

[摘要]近年來,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普遍存在質量不高的問題。這些問題既有調查者自身的原因,也有客觀因素的影響。本文試就影響自偵案件質量的原因及對策進行探討。

[關鍵詞]檢察機關查處質量職務犯罪對策

查辦貪汙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是檢察機關的重要職能之壹。有效履行這壹職責,確保公正執法,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檢察機關辦理執法案件的質量,確保案件準確成立、起訴和判決,否則會帶來壹定的負面影響。在辦案實踐中,經常暴露出辦案質量不高,直接表現為“兩高壹低”,即不起訴率、撤訴率、起訴率高。本文試圖對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案件整體質量低下的原因及對策進行分析和探討。

壹,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1.辦案人員的專業素質不高。偵破案件是偵查人員收集固定證據,並用其證明犯罪事實的過程。辦案人員缺乏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的能力,會導致案件實體方面存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定性錯誤的問題。辦案人員缺乏調查取證技能,會導致取證不合法、程序不合法的問題。壹個素質不高的辦案人員是不可能辦出高質量的案件的。因此,辦案人員的專業素質是決定職務犯罪案件質量的最重要因素。

2.辦案人員執法理念存在誤區,缺乏外部監督和內部制約。大多數情況下,案件質量都存在壹些問題,不僅僅是因為辦案人員本身不具備避免這些問題的專業素質,更是因為認識上的偏差。壹些辦案人員重打擊輕保護,重實體輕程序,沒有認識到保護犯罪嫌疑人、證人和涉案單位的合法權益與查清犯罪事實、打擊職務犯罪同等重要。相反,他們認為作為檢察幹警,只要是在查辦犯罪,其“輕微”的違法行為就不能算作問題,缺乏外部監督和內部制約使得辦案人員和單位進行偵查。往往由於匆忙、方便、快捷等各種原因,各種偵查手段被有意無意地簡化、省略或變相簡化,導致非法偵查的發生。

3.考核機制不夠科學,存在重數量輕質量的問題。近年來,各級檢察機關把檢察工作作為工作重心,查辦職務犯罪案件自然成為檢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於是有的檢察院把“立案數”作為工作標準之壹,有的直接或變相規定了“辦案指標”,甚至對達不到指標的單位實行“壹票否決”。這樣無形中給辦案人員施加壓力,從而產生“緊迫感”。在辦案過程中,為了完成任務數量,制造壹些案件。這為以後案件的審查起訴埋下了隱患,最後不得不想辦法處理這類案件。每年都會有壹批上壹年查處的案件被撤訴,正是因為此時上級部門已經完成了對該項工作的考核,撤訴不會影響考核結果。

4.地方行政幹預也是影響案件質量的重要原因之壹。有的部門領導與犯罪嫌疑人有這樣或那樣的關系,怕“拔出蘿蔔帶出泥”;壹些部門領導害怕綜治壹票否決會影響年終考評進而影響政績,導致壹些案件不同程度地受到地方行政幹預。還有壹些案件會因為領導的誤解而影響案件的查處。比如,由於瀆職侵權犯罪主體的特殊性,壹些部門領導對瀆職侵權犯罪的認識並不深刻。他們認為失職侵權的行為是為了大眾,不僅沒有過錯,還有可取之處。他們對瀆職侵權案件的調查不配合,不理解,認為檢察院小題大做,然後百般阻撓。

5.受限於辦案手段單壹、方法落後、經費不足等客觀因素。目前大部分自偵案件的偵破,還是靠“口供”這個突破口。因為刑訴法規定的傳喚時間只有12小時,在這種辦案模式下,為了使用搜查、采取強制措施等偵查手段,很多案件在初查剛到立案起點就立案了,造成了通常的“踩線案”,比如貪汙數額5000元、受賄數額8000元。如果案件沒有新的突破,壹個犯罪數額的證據不夠紮實,壹旦翻案,就會導致案件流產,不得不撤訴或者不起訴。還有壹些案件涉及人數多,範圍廣,需要大量的資金來收集證據。有些地方從經濟角度出發,往往不收集證據,導致案件證據不足,結果不上法庭。

二,提高辦案質量的對策

1.樹立正確的執法政績觀。堅持以檢察業務為中心,把提高辦案質量作為檢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正確處理辦案數量與質量、辦案力度與效果的關系,不斷加大辦案力度,堅持有案必查,有罪必究,不誇大不貶低,實事求是辦案,依法辦案,規範辦案,不斷提高辦案水平。

2.加強調查隊伍的專業化建設。現有調查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調查人員數量也相差較大,不利於調查隊伍的專業化建設。要大力優化偵查隊伍的知識結構,充實偵查專家和業務骨幹,努力建設壹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過硬、執法公正的隊伍。在選好配強人員的基礎上,要加強對偵查隊伍的培訓,進壹步提高新形勢下的整體偵查水平。

3.加強內部監督機制建設。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性質決定了其要通過加強行業自律來實現外部監督的公正性和權威性,這就使得檢察機關有必要加強內部監督制約。檢察隊伍的主流雖然是好的,但個別檢察官因為業務素質低,素質不高,或者因為思想素質差,違法違紀,阻礙了司法公正的實現。因此,為進壹步加強檢察機關內部監督,切實提高案件質量,必須構建案件質量保障體系,形成規範長效的案件質量監督機制,使之成為與其他業務部門相分離的相對超脫的監督檢察機構,成為監督對象。通過規章制度賦予其相應的監管權限,按照規定的程序獨立監管。

4.標準化處理流程管理。規範的辦案流程管理可以正確引導幹警依法履職,避免工作失誤。辦案流程管理除了傳統的初查、立案、強制措施、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的審批制度外,還強調對詢問、訊問、取證的規範化管理。這方面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壹,強化領導審批程序。在辦案實踐中,壹些單位往往忽視這些調查的審批程序。通常情況下,偵查人員直接帶著法律文書開展偵查,有時甚至會在沒有法律文書的情況下詢問證人或向相關單位取證。這種行為表現在卷宗裏,就是有很多沒有合法來源的證據。二是加強偵查監督。要充分發揮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的作用。通過權利義務告知制度和配套的監督舉報制度、當事人評議制度、案件評估制度,對辦案人員的工作作風和紀律作風進行有效監督,使每壹個辦案行為都受到及時有效的監督,讓他們時刻感到自己受到監督,從而自覺規範自己的偵查行為,及時糾正違規行為,使他們辦理的每壹個案件都經得起歷史的檢驗,真正成為“鐵案”。三是強化制度約束。要建立案件質量責任追究制度和違法不文明辦案懲戒機制。案件質量責任追究制度對案件質量和辦案人員同時進行監督和制約,既能促進辦案人員公正執法觀念的增強,又能減少和防止錯案的發生。

的發生。違法或不文明辦案懲戒制度是為了監督具體偵查行為,促進辦案人員文明執法,規範執法行為。

5.完善工作考核機制,正確引導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目前檢察機關對自偵、公訴、偵查監督等部門的考核大多只是單純考核辦案數量、起訴率、不起訴率、撤訴率、有罪判決率,而沒有全面考核案件質量。事實上,在司法活動中依法認定犯罪嫌疑人無罪,保護其合法權益,也是刑事訴訟的重要內容。因此,在考核內容上,在考核“三率”時,將案件質量差的案件排除在外,不予計分,必將促進辦案人員和單位對案件質量的重視。要允許公眾、檢察官、律師對具體案件有不同的理解,有壹個合理的錯誤率。這樣才能保證偵查部門解除後顧之憂,真正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從而提高辦案質量。

6、加強辦案經費保障,提高檢察機關辦案裝備的科技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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