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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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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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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都是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規,妳自己企業的內部規定不能和它們沖突。我找到了壹個關於企業文檔的模型供您參考: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根據《勞動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經貿委、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和遼寧省《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撫順石化公司化學清洗廠所屬各單位。
第二章分配和使用
第三條員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是保障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輔助性和預防性措施。不能代替設備的安全防護和粉塵、有毒物質的處理,不是福利品。
第四條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根據安全生產和預防職業傷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崗位、不同工作條件,為保障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需的,發給員工,否則不予發放。
第五條根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的法律規定,凡在撫順石化公司化工洗選廠生產崗位工作的職工,均享受同崗位勞動防護用品待遇。
第六條勞動防護用品由用人單位提供,應當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代替。
第七條凡有償外來人員(包括科研、設計、勞務、承包工程等。)已包含勞動防護用品的費用,用人單位不得發放勞動防護用品。現場臨時使用的安全帽由聯系單位借用,特殊情況由安全部門免費借用或發放或有償發放。
第八條非在崗員工不享受勞動防護用品待遇,員工因工作(包括學習、海外工作、長期借款、出國等)缺勤六個月及以上。)、生病、產假等原因而停發各類防護用品。在規定期限內(壹般在壹年內)恢復原工作崗位的人員,經安全部門批準,可補發部分大件勞動保護用品(如棉襖、工作鞋),其他勞動保護用品不再補發。
第九條用人單位有責任教育和監督員工按照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制度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經教育未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的,屬於故意違章,因故意違章而受傷的,責任自負。
第三章管理、采購和監督
第十條質量安全環保部是勞動防護用品的主管部門。在主管主任的領導下,負責管理制度的制定、監督和考核。物資采購中心、財務資產部、審計監察部、工會參與具體管理和監督。
1.質量安全環保部負責審核和監督各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範圍和使用情況,提出采購計劃,審批勞動防護用品生產廠家的資質和限定價格,管理勞動防護用品的進貨驗收和費用。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入庫和發放。
2.物資采購中心負責勞保用品生產廠家的選擇、采購、倉儲、保管和發放,並協助QHSE部門進行入庫前的質量驗收。
3.未經各級安全部門批準,財務資產部不得調撥或報銷所購買的勞動防護用品。
4.工會應當對勞動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不定期征求職工代表的意見,及時反饋勞動保護用品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5.審計、監察部門對勞動防護用品的質量、價格、渠道進行監督,查處因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當造成的違紀、經濟犯罪和事故。
第十壹條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采購、儲存、發放、使用、維護、更換、報廢等相關制度,對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有權責令禁止和取締。如造成設備不及時,追究采購部門的責任。
第十二條勞動防護用品的種類和著裝標準由質量安全環保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確定。QHSE部門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勞動防護用品選擇原則》(GB 11651-89),除勞動防護用品外,沒有按照國家規定提供“工作服”。
第十三條采購計劃由質量安全環保部提出,報物資采購中心采購。勞動防護用品由生產廠家直接采購,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介紹生產廠家和產品的名義幹預管理和采購工作。
第十四條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執行原撫順石化公司的“內外兼修”方針,凡是原撫順石化系統能生產的合格產品,壹般不采購外系統。
2.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價格合理公平。
3.特種防護用品中防護服、高溫防火服、各種呼吸設備等防護用品的采購必須經過公司質量安全環保部的批準。
第十五條生產和供應單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否則不得采購。
1,必須具備生產條件和質量檢驗手段,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2、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必
必須有生產許可證號、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書。
3、產品價格不得超過工商物價管理標準,具備售後服務能力。
第四章裝備和著裝標準
第十六條設備標準
嚴格執行國家《勞動防護用品選擇規則》(GB 11651-89),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必要的防護用品如下:
序列號
防護產品名稱
使用壽命
儲備票據
1
單膠鞋
1年
2
單皮鞋
三年
皮鞋可以穿兩年
三
保暖襯裏皮鞋
五年
四
防靜電夏裝
兩年了
壹次加倍兩套的年數。
五
防靜電秋裝
三年
壹次加倍兩套的年數。
六
防靜電棉襖
五年
七
雨衣
七年了
八
橡膠靴
五年
九
單頭盔
三年
10
棉質安全帽
五年
第十七條著裝規範
1.進入裝置和現場著裝時必須穿工作服(長袖)、工作鞋和安全帽。在操作室、休息室、辦公室、值班室都不需要戴頭盔。巡回檢查(包括發動機泵房巡回檢查)和室內野外作業必須戴安全帽。頭盔必須用帽帶系好,長袖工作服不得卷起來。
2.進入現場必須穿合格的工作鞋。任何人不得穿高跟鞋、網眼鞋、釘鞋、涼鞋、拖鞋等。才能進入現場。
3、特殊工種、特殊作業必須按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正確著裝。易燃易爆場所禁止穿化纖服裝。在酸堿環境中工作時,妳必須戴口罩。
4.在有機械轉動的環境中工作的工人不允許戴手套、領帶和圍巾。
5、陪同國內外考察、檢查時,參觀者可穿禮服或其他服裝,但必須穿長袖衣服和長褲,並戴安全帽。不穿長袖衣服、長褲、不戴安全帽的外單位人員不允許帶入各種設備和場所。
第五章洗漱用品的管理
第十八條洗漱用品原則上不屬於必備防護用品,可根據實際情況向公司質量安全環保部提出計劃,經批準後,方可采購發放。管理和監督方法同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九條發放標準為肥皂、香皂、香皂,每月0.5公斤,每年兩條毛巾。洗發水或沐浴露、護手霜等。每半年可適當發放,但部分肥皂和洗衣粉必須適當減少。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規定由工廠質量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如有違反上級規定的,按上級規定執行。違反本規定,造成經濟損失的,按照《中國石油撫順石化公司關於處罰企業經濟損失責任者的規定》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