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犯公民隱私算不算刑事案件?
壹般侵犯他人隱私的行為屬於民事侵權行為,侵權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包括精神損害賠償,不構成刑事責任。但侵犯隱私權要符合法定條件才會構成犯罪。
根據刑法的規定:
1.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2.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權利,情節嚴重的,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盜竊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二、哪些行為屬於侵犯隱私?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下列行為屬於侵犯隱私權:
1.未經公民同意,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安寧。
3.非法盯梢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偷拍他人私生活,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者未經他人許可公布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公之於眾。
6.調查、窺探他人社會關系,使其違法。
7、幹涉其他夫妻性生活或調查公布。
8.向公眾公布他人的婚外性生活。
9、公開公民個人材料或公開或擴大公開範圍。
10,收集公民不願意向社會公開的純個人信息。
第三,如何認定侵犯隱私
作為人格權的壹種,侵犯隱私權的責任構成與其他權利壹樣,必須具備侵權責任構成的壹般要件,即主觀過錯、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和因果關系。
1,主觀過錯
侵犯隱私權屬於壹般侵權行為,需要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才能構成侵權責任。故意和過失無關,但過錯形式影響侵權人的責任。
2、是否存在違法行為
侵犯他人隱私的行為因直接違反法律或違背社會公德而受到法律的負面評價,使其違法。隱私權是壹項絕對的權利,對世界具有普遍的影響。它要求任何不特定的人都有不侵犯他人隱私的義務,違反這壹義務的行為都被列入侵犯隱私,除非有正當防衛。通常這種侵犯是以行為的形式表現出來的,不壹定要泄露他人隱私。結合行為類型的多樣性和隱私內涵的發展,基本可以歸納為兩類:侵犯私人空間的行為和侵犯私人信息的行為。
3.出現損壞結果
損害是侵權行為的結果。作為事實狀態,主要有三種表現:財產損失、個人利益受損和精神痛苦。侵犯隱私與財產利益沒有直接聯系,有時甚至根本沒有財產利益受損。受到沖擊的往往是人格利益的損害,通常伴隨著精神上的痛苦。當然,這並不否認隱私受損帶來的經濟損失。壹般來說,只要存在侵害合法權利的事實,即使侵害的後果難以察覺或證明,也可以構成民法上的損害。隱私權這種精神人格權的損害後果難以量化,受害人的具體人格損害難以證明,但這並不妨礙損害事實的存在。
4.有因果聯系
民法典中的因果關系是確定行為人的行為與結果之間的關系,侵犯隱私權的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往往存在直接的關聯。侵犯隱私的後果是權利人自控信息的“溢出”和私生活的侵擾,是由侵權行為引起的。也就是說,權利主體因這種違法行為而遭受人格利益的損害。非財產性利益和行為的損害相對容易把握。問題在於財產利益與侵權之間因果關系的認定。是否有直接的必然聯系,必須通過壹定的方法來把握,通常從以下兩個方面來把握:時間上是否有先後順序,侵權行為是否客觀存在。
公民的隱私權受法律保護,隱私權受到侵犯。受害者應積極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