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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壹方用於個人公司經營的借款是否屬於夫妻同債?

屬於夫妻雙方的,離婚財產分割時,應當共同償還。

法律依據:《人民意見》第43條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從事個體經營或者承包經營的,其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其債務也應當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

如果另壹方配偶未能提供相應證據證明投入公司的款項未經本人認可,那麽應當依據“夫妻債務相同推定規則”,即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主張壹方配偶的權利的,應當以夫妻為基礎。”但是,除非夫妻壹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

對於夫妻* * *債務的認定處理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夫妻基本原則* * *同債。壹般情況下,因* * *共同生活而產生的債務應視為夫妻* * *的債務,這在《婚姻法》第41條有所體現,壹般人可以理解。在某些情況下,如果不明確* * *所負債務是否因同壹生活而產生,根據“夫妻同債推定規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壹方以自己名義所負債務為夫妻同債,除非另壹方證明該債務與自己無關。

比如債權人與債務人約定該債務為債務人的個人債務,或者夫妻雙方明確約定在婚姻存續期間各自的借款由對方負擔,全部財產歸對方所有且債權人知曉這壹約定,體現在我國《婚姻法》第19條第三款和《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2.因“滿足* * *需要,共同生活”而欠下的債務,應該是夫妻所欠的債務。主要包括:

(1)***同借。在這種情況下,無論* * *壹起受益與否,都認定為* * *壹起負債;

(2)***受益相同。這種情況下,無論是壹方借款還是雙方共同借款,都視為* * *同債;

(3)履行贍養、撫養等法定義務。這種情況下,只要壹方所舉債務用於子女撫養,父母雙方的撫養就認定為同壹債務;四、支付壹方的生活、教育、培訓等費用和適當的社會費用;五、協議和債務壹樣。根據雙方的具體約定。6.* * *同壹業務產生的債務。夫妻生活受益於* * *共同經營所得。* * *共同經營所得屬於夫妻財產,* * *共同經營所欠債務也應認定為夫妻債務。

3.夫妻壹方在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債務如何處理?這種債務是否認定為夫妻同債,主要看兩個因素:

(1)經營活動是否取得配偶另壹方的同意;

(2)經營收益是否由* * *享有,即使另壹方配偶不同意,但經營收益用於與* * *共同生活或經另壹方配偶追認,也可界定為* * *負債。夫妻壹方未經同意集資經營的,收益未真正享有,發生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夫妻壹方從事個體經營或者承包經營的,所發生的債務為夫妻同債(《意見》第四十三條)。但非債務人壹方應提供證據證明經營行為未經其同意或已提出明確異議,所得收益未用於* * * *家庭生活。

擴展數據:

夫妻債務的範圍包括:

(壹)壹方婚前貸款購買的財產已轉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以及因購買這些財產所產生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所發生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壹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其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者由夫妻雙方共有的;

(4)夫妻壹方或雙方在法定義務範圍內治病、治病所產生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而發生的債務;

(六)贍養有贍養義務的老年人所產生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壹方或雙方教育培訓費用而發生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而發生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視為* * *同壹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壹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 *同壹財產未清償的,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經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在責任承擔方式上,“* * *有還款”的夫妻責任是連帶還款責任。無論雙方離婚與否,都要以夫妻財產和自己的全部財產清償債務。

債權人有權要求配偶壹方或雙方償還部分或全部債務,無論其份額或優先順序如何。夫妻任何壹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承擔全部或部分債務。配偶壹方財產不足清償時,另壹方負有清償責任。

百度百科:夫妻共擔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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