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學校的政策略有不同。
北京市海澱區教育委員會關於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2016
2065438+2006年4月28日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2016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京教二[2016]3號)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進壹步做好2016年初中入學工作的通知》(京教二[2016]4號)並報區政府批準,現就海澱區義務教育入學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壹、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6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吉焦壹廳[2065 438+06]1號),鞏固成果,完善提高。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進壹步完善入學規則,加強統籌管理,完善治理機制,深化教育改革,切實維護教育公平,確保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有效推進。
二、工作原理
(壹)堅持政府統籌規劃,認真組織實施我區義務教育。
(二)堅持就近免試入學,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益。
(三)堅持依法運行,把義務教育階段作為規範辦學的重要內容,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三。錄取條件
小學入學條件
按照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凡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310年8月前出生),在海澱區申請入學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具有海澱區戶籍;
2.具有本市其他區縣戶籍,實際居住在海澱區(需提供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合法財產證明);
3.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我區接受初等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北京市暫住證、在京實際居住證明、在京就業證明、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無監護條件證明、家庭戶口簿等相關材料,並經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共同審核通過。
(二)初中入學條件
已完成小學教育的適齡青少年,申請進入海澱區初中就讀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具有海澱區學籍;
2.學籍不在海澱區,但家庭戶籍在海澱區或實際居住地在海澱區的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需提供學生法定監護人的合法財產證明);
3.非本市戶籍的適齡青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我區接受初中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其在京暫住證、在京合法住所證明、在京就業證明、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無監護條件證明、家庭戶口簿等相關材料,並通過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共同審核。
(三)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的下列適齡兒童、少年按海澱區戶籍對待。
持區教委出具的臺胞子女批準函、國家博士後管理部門出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親(或母親)的到達信、軍隊師(旅)級政治部出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和現役軍人證明、海澱區僑辦出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的證明的適齡兒童少年。
第四,錄取方式
(壹)小學入學模式
根據北京市教委文件要求,凡符合本市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必須通過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服務平臺參與海澱區適齡人口信息采集。然後,在規定時間內,憑家庭戶口簿、房產證等資料,隨監護人到責任學校辦理信息審核、登記手續。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非本地戶籍適齡兒童,需登錄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參與適齡人口信息采集;相關證明材料符合《海澱區2016年非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材料審核細則》,經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共同審核同意後,按要求取得《適齡人口信息采集表》;在規定時間內,與監護人聯系居住地對應的學校。如果學校接受有困難,可以由學區先解決。
自2016起,我區對適齡兒童學校註冊地址和學校實行備案管理。原則上從該住房地址用於學校註冊的當年起六年內只提供壹個入學學位(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二)初中入學模式
1.首次分配。海澱區小學根據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水平和壹定比例向中學推薦小學畢業生。推薦學生須按要求填報意向學校,由區教委統壹派位。
2.體育、藝術、科技類專業招生。經市教委批準可以招收特長生的學校,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面向海澱區招收特長生。體育、藝術、科技等專業水平突出的學生,經自薦並經所在學校審核後,可具備特長生推薦資格,報考招生學校特長生專項考試。特長生招生項目和數量向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方向傾斜。
3.公辦寄宿制學校(班)招生。經區教委批準具有招收寄宿生資格的公辦學校(班),嚴格按照公布的本年度招生計劃,按照《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在本區招生。
4.直接對口九年制。北京於穎學校、北京育紅學校、北京實驗學校(海澱)的小學畢業生直接上了我們的初中。
5.私立學校招生。經區教委批準具有當年招生資格的民辦學校按照公布的招生計劃和相關政策招生。
6.就近報名上學。符合海澱區初中入學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在自願的基礎上,選擇壹所普通公辦初中(九年義務制學校除外)就近申請入學,以區教委劃定的招生區域為界。
7.二次分配。符合海澱區初中入學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原則上以小學所在招生區域為單位統壹分配。
(三)凡屬海澱區及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進計劃的歸國人員和各類引進人才子女入學,由區教委按有關規定予以協調。
區內高校、科研機構等單位舉辦的子女學校,舉辦者的職工子女可以按照單位與學校約定的條件入學。
持有烈士子女、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範子女、臺灣學生身份證明的學生,按有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予以照顧。
(四)保障殘疾兒童依法接受義務教育。
學校安排居住在義務教育服務範圍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實現“零拒絕”。特殊教育學校應當做好按時招生工作。
動詞 (verb的縮寫)工作要求
(壹)加強規劃和計劃管理。進壹步完善行政管理、業務指導和學區治理機制,加強義務教育招生的規劃和計劃管理。根據“十三五”期間海澱教育改革發展規劃的總體要求,各學校要充分把握區域適齡人口的招生需求,根據區域內適齡人口數量、小學畢業生數量、辦學規模等情況,科學制定招生計劃,報區教委審批。區教委根據全區學生情況進行統籌調整,並報市教委備案。未經批準,學校不得調整招生計劃。
(2)規範招生程序。學校要加強招生工作的規範化管理,嚴格按照區教委確定的義務教育招生範圍和招生計劃,招收本轄區內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要嚴格執行市、區教委規定的時間表和錄取程序,確保順利有序錄取。
(3)加強學籍管理。海澱區統壹使用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記錄每壹個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的方式和途徑。北京市中小學信息管理系統將根據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建立新的學籍。
(4)杜絕非法操作。堅決禁止公辦學校單獨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托舉辦以選拔學生為目的的各類培訓班;堅決禁止違規提前招生;堅決禁止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面試選拔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嚴禁以各類競賽成績、獎項、證書作為錄取依據。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將對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進行重點監督檢查。
(5)加大宣傳力度。按照北京市的統壹要求,區教委將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招生政策及相關信息,加大政策解讀和宣傳力度,引導家長選擇正確的招生方式。
義務教育入學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大局。各有關部門和中小學校要高度重視,嚴密組織,規範操作,做好政策宣傳。要依法加強監管,堅決糾正違規違紀行為,情節嚴重的在全區進行通報批評,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確保我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附:1.2016海澱區小學入學工作安排表
2.2016海澱區初中入學工作計劃表
北京海澱區教育委員會
2016 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