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紮實的作風提高執行力。“空談誤國,實幹興邦”。真理是最感人的東西,實幹是最激勵人的東西,解決執行力問題的關鍵是倡導實幹。實事求是、真抓實幹是公安隊伍戰鬥力生成的源泉,關系到公安機關能否順利完成各項任務,肩負起黨和人民賦予的歷史重任。第壹,要樹立雷厲風行的作風。上級作出的決策和部署,必須毫不猶豫、立即做到,堅決落實到位;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始終如壹地執行既定規則,堅決禁止它們。辦案和日常工作都要認真負責,杜絕敷衍應付。二是追求卓越的品質。天下大事,必在細節處做;壹切都很難,也會很容易。世界上所有困難的事情都是從容易的地方開始的,世界上所有偉大的事情都是從小事開始的。在工作中要提倡註重細節,努力把小事做細、做實、落實到位。我們要努力做到對工作量滿意,在工作時間裏讓每壹分鐘都有價值,在工作標準裏生產出更多的優質產品。三是實現高效務實的效率。對上級作出的重大決策,要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做到事事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凡人民群眾求助或面向社會的服務項目,積極實行限時辦結制和牽頭單位責任制,最大限度提高效率。
(3)通過有效監督提高執行力。沒有監督,決策和部署就會成為沒有電的高壓線;對實施沒有評價反饋,實施效果就像潑了水的氣球。有效監督是加強公安機關執行力建設的重要手段,是推動重大決策部署落實的關鍵環節。要把執行擺在與決策同等重要的位置,把監督工作貫穿於貫徹決策的全過程,堅持決策與執行並重,部署與檢查同步,外部監督與內部監督並重。第壹,外部監管要暢通。進壹步宣傳公安機關執法、服務和管理的相關政策和規範,便於社會各界對公安工作進行監督。要充分利用上墻公示、書面公示、媒體公示、網絡公示等宣傳手段,公開執法依據、辦理程序、辦理時限、收費標準、執行處罰手段、工作紀律、投訴渠道等,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切實杜絕信息公開不徹底和壹些“假公開、真封閉”的現象。如果條件允許,還應在正式公布前廣泛征求利益相關者和社會關註的意見,以增強政策規範的透明度。同時,要認真堅持CPPCC民主監督員、警務紀律特邀監督員、局長信訪接待日、新聞發言人、執法通報服務、三舉報三評議,主動接受、積極配合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和法律監督。第二,要加強內部監督。要求各級公安機關領導幹部落實零碎責任,深入基層,加強面對面督導指導,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各警種、各條線要加強督促指導,確保上級部署要求在本警種、本系統貫徹落實到位;要充分發揮政工、紀檢監察、監察、審計、法制、信訪等部門的職能作用,整合內部監督資源,編織內部監督網絡,形成內部監督合力,采取專項監督、現場監督、隨機檢查、突擊檢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對全市公安機關的業務工作和隊伍建設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立體化的監督檢查,打造“大政工”和“大監督”以深化科技強警建設為契機,充分利用警務綜合平臺、監控探頭、衛星定位系統、警務地理信息系統等警務資源,逐步實現對執法執勤、行政管理、服務群眾、公安機關內部管理等動態警務活動的全過程實時監管,有效提高監管的便捷性、動態性和效率。
(D)及時溝通,提高執行力。管理學指出,有效的溝通可以高質量、高效率地傳遞信息,進而形成群體知識,並轉化為實際的執行力。所以,想要提高執行力,必須從有效溝通入手。第壹,要加強自上而下的溝通。進壹步拓展和完善警察意願的溝通渠道。在推行意見箱、座談會、談心會等傳統做法的同時,依托互聯網技術,積極設立領導信箱,開通領導微博,完善領導幹部與基層民警定期交流的各項制度,保持溝通交流的常態化,真正達到凝聚* * *知識、推動工作的效果。二是加強橫向溝通。公安工作往往涉及多個警種或社會部門,很難高質高效地完成任務,甚至根本不可能完成任務。因此,要建立健全內外部門、警務部門合作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聯席會議、通氣會、調度會等制度的積極作用,確保溝通順暢有序,整合有利資源,形成合力,提升執行效率。三是加強調查研究。領導幹部要經常深入基層和幹警中進行調研指導,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實際行動帶動、感染和激勵幹警。這樣既能幫助他們獲得寶貴的第壹手資料,又能傾聽基層群眾的聲音,增進與民警的情感交流,充分調動基層民警的積極性。
(5)通過科學評估提高執行力。績效考核是促進工作和團隊管理的有效手段。要充分利用考核結果,先顯謀略,激發廣大民警的工作熱情,提升隊伍的執行力。壹要加強考核。要樹立全員目標管理意識,建立健全績效考核機制,所有領導和幹警都要納入考核。目標設定要切實、具體、合理,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在考核原則上,要做到指標現實、標準高、措施硬、評價公正,促進工作而不妨礙工作,鼓舞士氣而不挫傷積極性。在考核重點上,要註重實際表現,重點是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完成了多少任務,總結了哪些做法和經驗。在考核方式上,要加強日常考核,做到成績真實反映,問題客觀公正反映,充分體現成績和不足。二要嚴格獎懲措施。要充分利用考核結果,獎勤罰懶,獎優罰劣,消除民警得過且過、安於現狀、不思進取的不良狀態。要把考核結果與單位和民警的榮譽直接掛鉤,真正解決“幹多幹少”、“幹得好幹得差”、“幹與不幹壹個樣”的工作積極性問題。對考核優秀的單位和警員及時給予立功獎勵,進壹步鼓舞士氣和士氣;對考核落後的單位和民警要給予通報批評;對於連續多次掉隊的,要及時采取組織和紀律措施,真正實現民警從“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轉變,提高隊伍的執行力。第三,選人用人要重視實績。考核結果應當作為警察晉升和重用的重要依據。對考核成績優秀、各方面評價高的人員,要優先破格提拔。同時,對於不稱職、不稱職、平庸之輩,在崗位上偷懶不求政者,要嚴格按照制度進行警告、訓誡,對屢教不改者要及時調整。對不負責任、失職導致工作滯後或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堅決追究責任,讓努力的人不白費,努力的人不吃虧,做事的人有位置,從而最大限度減少負面思想,最大程度增加正能量,提高團隊執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