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上門”就是以後可以通過手機客戶端和網上營業廳提出用電需求,供電企業可以指定專人上門服務,以後可以“壹次不跑”,也就是所謂的“零上門”。
“零審批”是指兩項內容,即由我們供電企業代替用戶辦理電力接入項目的審批手續,對用戶是“零審批”。
“零投資”是指供電企業將投資接口延伸至用戶紅線,計量裝置及以上項目由供電企業投資建設,不需要用戶投資。
高壓用戶使用電報安裝“三省”服務,即“省工、省時、省錢”。
“省力”是指:推進“互聯網+”的網上用電服務,促進政企用電信息互聯互通,使供電企業直接獲取用戶辦電所需的證照信息,使用戶在線提交用電申請、查詢業務流程、評價服務質量,實現“最多跑壹次”。
“省時”是指: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簡化審批手續,減少審批時限;供電企業實行業務辦理限時制,加快業務辦理速度,確保用戶及時受電。
“省錢”是指:供電企業優化供電方案,實行就近方便接入電網,降低用戶供電成本。
“三零”服務是指小微企業在接入電力時享受簡化手續、零審批、主動服務、低壓供電零投入的服務。
手續簡化,零審批:電力公司壹次性收集全部安裝資料,現有客戶資料文件仍在有效期內,無需客戶再次提供資料進行審批。同時,電力公司簡化了安裝材料種類和數量,取消了小微企業內部工程圖紙審核和中間檢查,25個工作日內制定低壓非居民安裝標準,縮短了通電時間,解決了小微企業安裝管理成本高的問題。
主動服務零上門:客戶可通過電話、網站、移動終端、營業廳等渠道提出用電需求,電力公司指定專人負責外部工程的實施和電表的安裝接線,實現低壓安裝接線壹次申請、專人服務、壹次簽約、限時辦理,解決小微企業電力專業人才缺乏的問題。
低壓電源零投資:低壓電源容量由100 kW增加到160 kW。電力公司全面承擔低壓項目的設備設施投資,減少了客戶10kV變壓器和線路的維護工作,節省了維護高壓電氣設備的資金投入,解決了小微企業成本承受能力差的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十九條* * *國家對限制進出口的貨物實行配額、許可證制度;限制進出口的技術應當實行許可證管理。
實行配額、許可證管理的貨物和技術,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經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許可,方可進口或者出口。
國家可以對部分進口商品實行關稅配額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三十七條為了維護對外貿易秩序,國務院外經貿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自行或者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對下列事項進行調查:
貨物進出口、技術和國際服務貿易對國內產業及其競爭力的影響;
(二)相關國家或地區的貿易壁壘;
(三)為確定是否依法采取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對外貿易救濟措施,需要調查的事項;
(四)規避國外貿易救濟措施的行為;
(五)對外貿易中涉及國家安全利益的事項;
(六)為執行本法第七條、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第三十條、第三十壹條、第三十二條第三款、第三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需要調查的事項;
(七)其他影響對外貿易秩序,需要調查的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二條進口產品存在補貼,對已建立的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或者實質損害威脅,或者對建立國內產業造成實質阻礙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調查,並采取反補貼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