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工程款被惡意拖欠的問題?
第壹,要協商好,及時歸還。談判和拿回來的方式有很多,口頭的也好,書面的也好,尤其是在通訊和交通日益發達的今天。如果我們及時協商並收回,我們就有機會盡快解決問題,這將減少施工企業可能遭受的損失,有助於繼續履行合同。二是及時收集證據。
及時收集證據有三層含義:
首先,證據是可以保存的。有些證據,比如施工中隱蔽工程驗收的材料和質量問題,如果錯過了機會,可能很難取得。
其次,便於分析案情,做出判斷。律師對案件的分析判斷是否準確,離不開手中的證據材料,所以越早掌握證據,就會越主動。最後,什麽樣的對策或措施有利於及時采取?解決拖欠工程款糾紛的過程漫長而復雜。及時采取對策或措施才能贏得戰機,及時采取措施必須建立在及時取證的基礎上。
三是要及時申請支付令或提起訴訟(包括申請仲裁,下同)。當案情了解透徹,證據齊備,但無法協商解決時,律師壹定要果斷代表施工企業及時申請支付令或提起訴訟,否則會耽誤戰機,尤其是對於那些信用狀況較差的施工單位。
淺析追討欠款的途徑
1.與債務人談判
在工程欠款中,債務人壹般處於相對強勢的地位。無論是發包人欠款,還是分包人或違法分包人欠款,都有各種不支付工程款的理由,如工程質量問題、工程延期、發包人不支付工程款、分包人或違法分包人攜款潛逃、發包人拒絕結算、拒絕收款等。,但這些都不是拒不支付工程款的根本原因。
當債務人相對強勢時,債務人壹般會主動與雇主、分包商、非法分包商等進行談判。,爭取達成還款協議。為了盡快拿到工程款,債務人往往會做出很大讓步,只要不虧甚至少虧就能達成協議,但即便如此,債務人也未必會感恩戴德。多數情況下,債務人希望達到不給或拖延的目的。因此,在實踐中,談判有時會失敗。
2.向討債公司求助
當債務人拒絕支付工程欠款時,壹些債務人選擇尋求討債公司的幫助,以幫助他們討回工程欠款。在實踐中,這種方式存在壹定的法律風險,因為討債公司本身的合法性存在壹定的問題。根據我國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討債公司壹直遊離於法律的灰色地帶。在討債公司自身存在合法性問題的前提下,很難保證其討債行為完全合法。
就這樣,有的債務人追回了全部或部分工程欠款,有的卻沒有追回工程欠款,反而因為討債公司的違法行為鋃鐺入獄。所以,找討債公司是壹把雙刃劍。用得好的話,會很快收回工程欠款;用不好會割傷自己。
在討債過程中,討債公司可能會采取以下方法:(1)心理壓力法,即討債公司想方設法獲取債務人的電話號碼和住所,然後經常打電話“打招呼”或不定期拜訪債務人,讓債務人產生心理壓力;(2)堅守法律,即討債公司堅守債務人,無論債務人走到哪裏,都會堅決跟隨,直到還款;(3)個人追蹤法,與貼法基本相同,但性質不同。前者是公開跟蹤,後者是隱蔽跟蹤,可以讓債務人感到心理壓力;(4)七寸擊法,即討債公司對債務人的背景進行調查,包括社會關系、無償償還能力等,然後對相關人員進行走訪調查,找到債務人的軟肋,進而找到軟肋,對癥下藥。以上四種方式或多或少都是違法的,涉嫌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隱私等權利,因此不受法律保護。
如果催債公司的行為不準確,達到嚴重程度,那麽就涉嫌構成刑事犯罪,比如非法拘禁、敲詐勒索、故意傷害等等。如果討債公司的行為構成犯罪,那麽債務人作為討債公司的委托人,是刑事案件中的主謀,也要承擔刑事法律責任,應當嚴懲委托人。
3.合法渠道
所謂法律途徑,無非就是向法院提起訴訟,等待法院判決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這種方式安全可靠,但如果債務人是小企業,特別是在個人借款或依靠資質的情況下,由於經濟實力有限,壹般不願意選擇這種方式。壹方面,走訴訟太復雜,時間很長;另壹方面,法院判決後,如果債務人仍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仍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耗時較長,為債務人逃避債務、轉移財產爭取時間。
如果債務人是有資質的企業,有壹定的經濟風險承受能力,他會選擇通過訴訟追討債務。有些債務人為了及時追討債務,不願意通過訴訟,會選擇非訴訟途徑追討債務。
從規避法律風險的角度來看,通過訴訟追回欠款仍然是最好的辦法。甚至在訴訟過程中,法官可以作為中間人做債務人的工作,同時債務人也做出壹些讓步。在這種情況下,債務人很容易達成和解,然後簽署和解協議。當壹方不履行和解協議時,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協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