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 lt《建築法》的立法目的和意義是什麽?

& lt《建築法》的立法目的和意義是什麽?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於1997年11月1日由中國最高立法機關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出席會議的127名常委會委員中,123人投票贊成該法,4人棄權,無人反對。這是我國第壹部規範建設活動的法律,也是壹部重要的經濟法,得到了最高立法機關成員的熱烈關註和積極支持。

建築法將於1998年3月1日生效。屆時,中國的建築活動必須遵循這壹法律軌道。

必須制定建築法。

這意味著我國有必要制定建築法。這種必要性是立法的基礎,也決定了立法的目的和內容。具體分析如下。

1.各種各樣的建築活動需要統壹的行為規則。

在廣泛的生產生活領域,人類總是離不開建築活動。中國在第二屆聯合國人類住區大會上提出,人居是人類生存的最基本要求,人人享有適當住房的權利是最基本的權利。當然,和住房壹樣,人類在生產中也離不開住房。可以說這是最基本的生產條件之壹。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生產經營領域的擴大,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需要使用更多的房屋,對房屋的要求也會提高,從而使建築活動的範圍日益廣泛,也越來越重要。因此,有必要在建築活動中建立統壹的規則,以確保有序進行,並為人們提供更多更好的房子。比如從事建築活動的條件,從事建築活動應遵循的行為規則,違反這些規則應承擔的責任等,都應該有明確具體的規定,而且這些規定具有普遍約束力,即人人都必須遵守。這就需要為建築活動制定法律,將其納入法制化軌道,促進建築業的健康發展。

2.在建設活動中形成的社會經濟關系必須依法調整。

在建築活動中,形成了錯綜復雜的社會和經濟關系,這些關系涉及面很廣,直接關系到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例如,參與建築活動的當事人包括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等。它們可以形成從勘察設計、承包、施工、建材供應、工程監理、工程驗收等多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相互聯系,相互平衡。表現在招投標承包時在競爭中取得合同,材料供應中利益與責任不可分離,工程監理中監理單位代表建設單位監督施工,等等。這壹系列不同內容、不同當事人的關系,應當按照法律確定的規則來形成,而這種關系的調整也應當基於公認的權威規則,而不是壹方的意誌或壹個部門的單方面決定。只有這樣,才能公平有效地協調建築活動中的經濟關系,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建築活動的正常進行。因此,有必要制定壹部建築法,可以依法形成和調整。

3.維護建築市場秩序,必須立法。

建築市場是壹個非常重要的市場,它的秩序直接關系到建築業能否健康發展,建築活動能否正常進行。當然,建築市場的無序更加嚴重,會對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甚至造成嚴重後果。近年來,以多種形式反映出來:建設領域出現了大量違法違規現象;在壹些地區,司法部門受理的案件中,建築物占了相當大的比例;大量資質不足或根本沒有資質的施工隊伍進入建築市場;將建設項目反向分包,層層盤剝,嚴重損害建設單位利益,導致建設項目出現諸多問題;賣證、亂借名、濫收費用、與他人串通、越級設計施工、強行分包、違規指定建材供應商;擅自施工,任意違反施工管理規定,等等。對於這些擾亂建築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要進行整治和控制。其有力的手段是以法律的形式確立市場規則,建立建築市場的法律秩序,在嚴格執法的前提下維護建築市場的秩序。這些都表明有必要制定建築法,並以建築法為基本規範,建立規範有序的建築市場。這樣,對建築行業本身,對人民,對國家都是必要的。

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必須得到法律的保障。

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是壹個長期的計劃,人們特別重視它,熱切希望獲得滿意的質量,在更安全的環境中從事生產和生活;從目前的情況來看,人們更加關註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這是因為近年來,許多建築質量安全事故發生或被曝光,特別是頻繁發生的建築倒塌、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慘重的悲慘形象,驚醒了億萬人民。例如,1994年6月,深圳龍崗壹棟宿舍樓倒塌,造成11人死亡,7人重傷。1995年12月,四川德陽發生樓房倒塌事故,造成17人死亡,6人重傷。1997年3月,福建莆田壹棟宿舍樓倒塌,造成32人死亡,78人重傷。1997年7月,浙江常山壹棟宿舍樓倒塌,造成36人死亡,3人重傷。這些不幸事件和其他類似事件引起了人們的強烈反應。此外,還有大量常見的質量缺陷,常常引起人們的不滿和焦慮,因此社會上普遍要求保證和提高建築工程的質量,防止質量事故,確保用戶的安全。在這種情況下,必須采取法律手段,而且要切實可行,有針對性。因此,不僅要制定建築法,而且要把立法的重點放在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上。

5.建築活動必須依法管理。

在國家對社會經濟事務的管理中,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建設活動必須依法管理,這首先要求有法可依,要求有壹部在建設領域體現國家意誌的建築法,具有普遍約束力。作為管理建築活動的依據,包括管理權力、管理範圍、管理制度、管理條件、管理程序等,都要依法辦事,法律都要規定。建築業要在法律的保護下,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發展。

以上五點是制定建築法的必要性。當然,這只是主要的壹點。現實中有大量的事實,可以更有效地證明,在我國經濟持續發展、建設活動更加重要的今天,它在很多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義。既是建築業自身的需要,也是維護國家、公共和人民利益的迫切需要。這種需要應該以法律形式體現出來。

  • 上一篇:誰能告訴我大學生考村官是怎麽回事?
  • 下一篇:安全與健康海報圖片-工業宣傳創意海報設計圖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