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絕對不是壹件容易的事情,需要耗費大量的精力和壹些財力。大姑年輕的時候是丁克,現在60歲了,要妳養老。具體怎麽做,還是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正確判斷。
在法律上,侄子或侄女沒有贍養姑姑的義務。在編輯看來,養老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第壹,大姑有壹定的經濟基礎。這樣,有些讀者可能會覺得邊肖更厲害,但是照顧老人的飲食起居是要花錢的。就算找了保姆,也要按時每月付給對方壹大筆工資。
大姑60歲,侄子侄女壹般在35-40歲之間。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時候,壓力肯定不小。如果大姑沒有壹定的經濟能力,自己有錢,也可以接受。但是他們很多都是收入壹般的普通人,照顧壹大家子不容易,再加上大姑,可能會讓原本的生活雪上加霜。
第二,大姑已經給侄子侄女付過錢了。人是感性的動物。如果大姑在年輕的時候給侄子侄女壹些東西,把他們當成自己的孩子撫養,那麽就應該合理的適當照顧。
我大姑把所有的心血都放在侄子侄女身上,侄子侄女就是她的全部。雖然侄子侄女沒有贍養的義務,但是給她養老也是晚輩的壹份責任。
第三,征得主要家庭成員的同意。照顧老人不能說完全靠壹個人,除非是全職保姆。40歲左右的人都有自己的家庭,照顧老人的決定需要和主要家庭成員商量,聽取他們的意見。如果家裏在贍養大姑的事情上不能達成壹致,必然會導致後期家庭不和諧。而且這種不和諧會越來越嚴重,甚至影響到夫妻之間的不和諧。
第四,征求其他親屬的同意。照顧大姑,不僅需要本人和大姑的同意,還應該和大姑的壹些直系親屬說壹聲,以免以後被人說閑話,或者以後財產繼承出現問題。這種做法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而是為了消除日後不必要的麻煩。人總是復雜的,照顧的時候大多不會說話,但是面對利益的時候可能會產生沖突。
如果滿足以上條件,編輯認為可以給大姑提供。當然,具體怎麽做,還是需要根據自己的情況做出合理的判斷。
照顧老人的經典案例
張某某,男,獨居老人,無兒無女,有三個侄子兩個侄女。張某某年老後,想讓外甥女張某雲贍養自己,死後將自己擁有的壹套房產和現金資產贈與張某雲。
張某某和張某雲壹家壹直很親近,兩兄弟的關系也是他三兄妹中最好的。張某某想著讓張某雲照顧他會更舒服,同時也方便他提壹些日常要求。張某某提出這個建議時,沒有人反對,因為張某某行動不便,照顧起來比較麻煩。後來張某某如願以償,得到了張某雲的支持。
矛盾產生了
為了照顧張某某和家人,張某雲放棄了最初的工作,成為了壹名優秀的家庭主婦。張某雲照顧張某某15年左右。後來,張某某因心臟病發作去世。死時年近80,屬自然死亡。但張某某死後,矛盾隨之而來。
原約定將張某某家中的壹套房產及現金資產留給張某雲,但張某某的兩個侄子不同意。兩個侄子給出的理由是,起初張某某的這套房子只值50萬,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套房子現在價值200多萬。多出來的654.38+0.5萬必須平分,否則就訴諸法律。
張某雲心地善良。她認為張某某給自己留了30萬現金資產。她幹脆把房產賣了,然後自己拿了壹半,剩下的給了別人。最終房子以201,000成交,張某雲拿了1,000,打算把剩下的1,01,000分給大家。但兩個侄子仍不依不饒,要求張某雲再拿出50萬。
會曝光嗎
張某雲家人忍無可忍,稱已經同意將財產留給家人,並征得親屬同意。張某雲的丈夫表示,如果對目前的分配不滿意,將訴諸法律,並拿出了張某某的遺囑。
原來,張某某擔心自己死後有親戚爭奪財產,提前寫了遺囑。張某某在遺囑中明確,所有遺產的法定繼承人均為張某雲。兩個侄子看到遺囑後也不吭聲了,假裝對張某雲現在的決定很滿意。其實他們是擔心這筆錢發不出去。
本案中,張某雲善良,張某某聰明。張某雲對張某某孝順,張某某處處體諒張某雲。
生活中,沒必要對不懷好意的人手軟。因為在他們心裏,除了利益就是利益,絕對的利益,沒有任何感情可言。
標簽
天下熙熙攘攘皆為利來,天下熙熙攘攘皆為利來。在這個物質時代,我們不應該否認物質的重要性,但也不應該唯物主義。
人永遠是感性的動物,壹定要對得起自己,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在求利的同時,也要記住做人最基本的原則,萬德孝為先。
繼承是指死者生前享有財產並轉讓給他人的,是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留下的財產是遺產;依照法律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法定遺囑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為繼承權。
在我國,有四種繼承方式: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生前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遺贈是指被繼承人生前立下遺囑,將遺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遺贈扶養協議是指被繼承人與扶養人訂立協議,由扶養人承擔被繼承人的生、養、葬義務,被繼承人死亡後,其全部或部分財產轉移給扶養人。這種方法主要出現在老人沒有贍養的情況下。法定繼承是指在上述三種情況不存在的情況下,法律根據親屬關系的遠近確定的順序。
如果同時有兩種以上的繼承方式,那麽在這四種繼承方式中,遺囑支持協議的效力最大,其次是遺贈,法定繼承的效力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