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公立學校,由國家出資,學校財產在法律上屬於國家。
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應當按照《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進行財務核算,營利性民辦學校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制度》進行財務核算。
民辦學校賬冊包括出納賬冊、現金賬冊、存款日記賬、應收賬款明細賬、存貨日記賬、低值易耗品明細賬、固定資產明細賬、應付賬款明細賬、營業費用明細賬、管理費用明細賬、應交稅費明細賬、實收資本明細賬、總賬等。
民間非營利組織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
第八條
民間非營利組織在會計核算中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壹)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基礎,如實反映民間非營利組織的財務狀況、業務活動和現金流量。
(2)會計提供的信息應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如捐贈人、會員、監事)的需求。
(3)會計應根據交易或事項的實質進行,而不應只根據其法律形式。
(4)會計政策前後各期應當壹致,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變更的內容和原因、變更的累計影響以及累計影響不能合理確定的原因。
(五)會計核算應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信息應具有壹致性和可比性。
(六)會計核算應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後。
(七)會計核算和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了,便於理解和使用。
(8)在會計核算上,發生的費用應當與相關的收益相匹配,同壹會計期間的收益和相關費用應當在該會計期間予以確認。
(9)資產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量,但本制度有特別規定的,應當以特別規定為基礎計量。此後,資產賬面價值的調整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進行。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另有規定外,民間非營利組織不得自行調整資產賬面價值。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