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審計獨立性的含義
獨立性是審計的本質,獨立性的缺失是審計失真和質量低下的重要原因。審計的反對意見是什麽?獨立性是指註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時,在形式和實質上都應是獨立的。形式上的獨立性是指註冊會計師與被審計企業或個人沒有特殊的利益關系,如不擁有被審計企業的股權或擔任其高級職務,不擔任企業的主要貸款人、資產托管人或與管理當局有親屬關系等。否則會影響註冊會計師公正執行業務。實質獨立,又稱精神獨立或事實獨立,是指註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時,應不受個人或外界因素的約束、影響和幹擾,保持客觀、無私的精神態度。因此,註冊會計師不應有實質上和形式上被認為影響獨立性、客觀性和公正性的利益。
1.2審計獨立性的特征
1.2.1審計人員的雙重身份
審計人員具有道德人和經濟人的雙重身份。在人類社會的結構中,任何行業都有特定的社會功能,審計職業被社會賦予了“獨立法官”的角色,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具有獨立、客觀、公正、正直的個人品質。作為個體審計人員,他的行為是社會性的,他會主動承擔社會賦予的角色和任務。從這個意義上說,審計師有道德的壹面,受社會道德的影響和制約。同時,作為個體,審計人員也是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經濟人,其行為來源於動機,動機激發欲望,即審計人員的行為必須體現其作為經濟人對效用最大化的追求,審計的獨立性也受到經濟人的制約和約束。因此,審計獨立性是審計人員作為道德人和經濟人混合體的產物。
1.2.2審計獨立性的動態性
首先,在不同的制度環境和資本市場中,審計獨立性的適當水平是不同的。審計獨立性應該考慮其成本和收益。審計獨立性本身不是最終目的,但最終目的是提高資本市場效率,保護公共利益。提高審計獨立性可以提高資本市場的運行效率,優化資源配置,降低被審計單位的資本成本。但是,為了提高審計師的獨立性,需要采取各種保護措施,而保護措施的制定、應用和實施都會產生成本。這時,就需要衡量采取壹種保護措施的成本和收益。在不同的制度環境下,實施某種保護措施的成本和收益是不同的,因此最優的審計獨立性水平也是不同的。
其次,從獨立對象來看,審計行業早期,商會或企業的運作相對簡單,債權人不重要,股東人數少。股東直接委托審計師對經營者進行審計監督。此時,審計師獨立性的對象主要是經營者。隨著企業管理的復雜化和債權人重要性的提高,審計獨立性的對象開始涉及經營者、股東等利益相關者。因此,隨著時間和商業模式的變化,審計獨立性的對象也會發生變化。
1.3審計獨立性的作用
首先,從宏觀角度看,審計獨立性是為了滿足國家宏觀管理和宏觀調控的需要。中國是壹個人口眾多的大國。由於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中央政府需要集中壹部分財力進行宏觀調控,維護社會穩定,安排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經濟發展。因此,要求審計工作必須識大局、顧大局、講正氣、客觀公正、獨立反映審計情況,以保證國家決策的準確性。
其次,從微觀上看,獨立是微搞活的重要保障。城市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是搞活開放,特別是大中型企業,可以說是決定性的。目前的承包、租賃、兩權分離等改革措施都涉及到國家、企業和個人的利益。如何理順這三者的關系,是搞活放權的關鍵。如果企業或個人有更大的利益,微搞活就失去了意義。
2.影響審計獨立性的因素
2.1審計人員職業道德
獨立性是註冊會計師職業的核心價值。註冊會計師只有具備獨立性,才能做到客觀公正,才能獲得社會公眾的信任。為了提高審計的獨立性,我國在1999年末實施了事務所脫鉤改革。但改革只是形式上的獨立,大部分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並沒有真正意識到獨立對於社會審計的重要價值,而是將獨立作為壹種被迫遵守的行為約束。執行中存在被動服從因素,職業道德缺失,審計獨立性還比較差。
2.2市場環境
我國證券市場屬於初級階段,不成熟的證券市場和不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導致了異常的審計需求關系。而且從壹開始就是政府籌備,政府管理,所以在很多方面都有非常濃厚的政府痕跡。上市公司的很多行為不是面對市場,而是面對政府和相應的管理機構。獨立審計不是自發的市場需要,而是政府管理機構模仿國際慣例的副產品。
上市公司的管理層和大股東不需要獨立審計服務。我國上市公司大多由國有企業改制而來,導致公司治理結構存在諸多問題。國有股占絕對控股地位導致所有者終極代表的缺位。在壹些國有和民營控股的上市公司中,存在“壹股獨大”的問題。董事會的構成主要由內部人和控股股東代表組成,缺乏外部董事和獨立董事,因此沒有適當的權力制衡,使得中小股東的權益得不到保障。而且相當壹部分上市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合二為壹,“內部人控制”現象十分嚴重。在這種情況下,客戶為了滿足和維持監管部門規定的“圈錢”資格,會委托註冊會計師對自己的財務數據進行審計,這就要求審計服務的獨立性較低。委托人和被審計單位的這種結合使註冊會計師處於明顯的被動地位。在現行的審計關系格局和註冊會計師現行的職業監督與制裁機制下,當註冊會計師揭露客戶舞弊,不得不承擔被解聘的風險時,很可能屈從於上市公司,為其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甚至欺詐。
另外,實際上小股東並不需要獨立審計,上市公司的小股東對公司的經營情況壹無所知,理論上應該是獨立審計服務的最大需求者。而我國的現狀是個人流通股比例小,且極其分散,導致“用手投票”無效,“用腳投票”徒勞無功。很多中小股東更多的是追求短期利益的投機者,而不是長期投資者。他們在意的是“投機”甚至是上市公司的財務信息質量,他們也缺乏對高度獨立的審計服務的需求。
2.3審計費用的支付方式
審計是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導致的受托責任關系發展的產物。在現代企業制度下,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導致委托人(壹般指股東和債權人)和代理人(企業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為了定期審查企業高管的經營成果,股東和債權人委托獨立的第三方——註冊會計師進行審計。
在美國,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業務是由股東委托的。在我國,被審計單位自行委托會計師事務所,被審計單位支付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費用。換句話說,花錢聘請註冊會計師的是上市公司,而不是上市公司財務報表的使用者。如前所述,被審計單位的管理當局和大股東是不需要獨立審計的群體,因此審計人員實現目標的手段(出具客觀、真實、公正的審計意見)必然會偏離委托人的要求(達到管理當局粉飾報表的目的);此外,當前審計市場稀缺,近80家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瓜分了滬深兩市1000多家上市公司。競爭相當激烈。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出於自身經濟利益的考慮,可以為上市公司提供壹切服務,包括合法或非法的服務。
2.4市場監管體系
我國市場監管體系不健全,股東更關註股價而非上市公司經營狀況,上市公司財務信息造假被發現的概率很小。在資本市場上,由於流通股比例小,股東很難發揮資本市場“用腳投票”的功能,導致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被發現後,資本市場帶來的懲罰力度較弱。相反,在註冊會計師的幫助下,上市公司可以騙取上市融資,促進市值增長。2000年和2009年,銀廣夏以7.45億元的虛構利潤創造了“第壹藍籌”的神話,停牌時流通市值比1998期末增加了70億元。可見財務造假可以為公司創造巨額利潤,上市公司和註冊會計師可能為財務造假付出的代價相比之下可以說是微不足道。這種情況下,風險遠低於預期收益,誰會不心動?
3.加強審計獨立性的措施
3.1提高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
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是註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內在道德品質和修養的要求,可以增加其獨立審計的獨立性。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的因素很多,主觀性很強。形成註冊會計師良好的職業道德氛圍,需要全社會、全行業和我本人的共同努力。完善審計法律法規,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和註冊會計師的監管。適時修訂我國現行的《註冊會計師法》,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等經濟鑒證中介機構的治理和規範。建立註冊會計師民事賠償機制。註冊會計師因串通或者重大過失未能發現上市公司重大欺詐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並充分利用經濟杠桿,迫使註冊會計師強化風險意識,提高專業水平。
此外,提高審計人員的經濟獨立性也可以提高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保證審計獨立性。近年來,審計署十分註意維護審計人員的經濟獨立性,制定了“八個嚴禁”的紀律,主要內容有: (壹)不準被審計單位安排住宿;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安排的宴請;不準無償使用被審計單位的交通工具;不準參加被審計單位安排的旅遊、娛樂、聚會等活動;不準無償使用被審計單位的通訊工具和辦公用品;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的任何紀念品、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不得向被審計單位提出與審計工作無關的要求;不得在被審計單位報銷任何因公或因私的費用。對違反上述紀律的,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並嚴格執行審計紀律領導幹部問責制度。同時,自覺接受被審計單位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3.2規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
上市公司應設立內部審計委員會等機構,加強內部審計。同時,要充分發揮獨立董事在公司管理中的作用。鑒於我國獨立審計制度的不完善,尤其是上市公司委派的獨立董事多由董事會和監事會提名,其自身的“獨立性”相當值得懷疑。我覺得可以設立壹個“獨立董事辦公室”這樣的法人機構,約束獨立董事的行為,保證當管理層的決策有損公共利益時,獨立董事會提出否定意見,真正做到“名副其實”。這些制度的建設將對遏制內部人操縱公司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也將對註冊會計師審計意見的獨立性產生重大影響,從而有助於提高我國整體的會計信息披露質量。
3.3改變審計費用的支付方式
從審計的需求關系出發,明確被審計單位的管理當局、大股東、中小股東、政府等不同利益相關者的不同需求,針對不同的審計對象設計不同的審計費用。
對大中型國有企業,財政部委托社會審計,通過招標方式承擔審計費用。財政部作為國有資產的所有者和監督者,應該出面委托社會審計,對壹些關系國計民生的大型國有企業承擔審計費用。壹方面,實際委托人到位,最大限度地保證審計的獨立性;另壹方面,有選擇地委托社會審計可以避免過高的交易成本。
其他未上市但負有納稅義務的企業,由國稅機關委托社會審計,並承擔審計費用。對於其他類型的企業,壹般要求按照國家稅務機關的要求出具完稅證明,並按要求向國家提供年檢證明。受益者是國稅機關而非企業,國稅機關應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並承擔審計費用。
對於上市公司來說,本質上是公眾投資者委托審計,承擔審計費用。但由於投資者數量多且分散,具體操作中有兩種收費模式:證券交易所委托審計並承擔費用,保險公司介入方式。
3.4完善市場監管體系
為了保證註冊會計師的獨立性,提高執業質量,必須加強註冊會計師的外部監管,加強行業自律。進壹步完善獨立審計的法律法規,強化註冊會計師的法律意識,建立註冊會計師民事賠償制度。相對而言,行業自律對提高註冊會計師審計質量更直接、更具體。行業自律的動力壹方面來自外部監管的壓力,比如相關法律對違規註冊會計師的處罰。另壹方面來自審計市場的壓力,即市場對審計服務主體的選擇。目前註冊會計師行業自律提倡采用註冊會計師輪崗制度和同行評議。輪崗制度通過降低註冊會計師與客戶的親密度來提高註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同行檢查可以使事務所相互約束,在很大程度上有效防止差錯和舞弊,提高註冊會計師的獨立性,避免註冊會計師外部監督無法深入檢查的弱點。獨立性對審計獨立性的意義是指註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或其他評估業務時,在形式上和實質上都應是獨立的。形式上的獨立性是指註冊會計師與被審企業或個人沒有特殊的利益關系,如不擁有被審企業的股權或擔任其高級職務,不擔任企業的主要貸款人、資產托管人或與管理當局有親屬關系等。否則會影響註冊會計師公正執行業務。實質獨立,又稱精神獨立或事實獨立,是指註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或其他鑒證業務時,應不受個人或外界因素的約束、影響和幹擾,保持客觀、無私的精神態度。因此,註冊會計師不應有實質上和形式上被認為影響獨立性、客觀性和公正性的利益。而這壹切,無非是希望通過審計的獨立性,達到審計報告的可靠性和真實性,找出企業存在的問題。另壹方面,獨立性是審計人員的壹種心理狀態,體現了公眾的信任和信心。會計獨立執業是不夠的。要讓投資者對審計質量有信心,公眾必須相信會計師是獨立的。可以說明審計師是為股東的利益而工作,而不是為管理層的利益而工作;說明審計師不能與被審計公司有財務利益,也說明審計師的工作與客戶的業務是分離的。這些是60多年來確立獨立的基本原則。/p-55516674.html天下文章,沒有實踐經驗,就看妳會不會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