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毀壞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確認如下:
1,要看損壞他人財物的金額和次數。數額達到五千元以上,三次以上,或者聚眾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涉嫌刑事犯罪。
2.不構成刑事犯罪的,屬於治安案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3.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壹)?第三十三條【故意毀壞財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造成公私財產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聚眾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搶奪、搶劫、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二、如何認定故意毀壞財物罪
1,此罪與非罪的界限
根據該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是犯罪。所以,數額較大還是情節嚴重,是罪與非罪的界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小,情節輕微的,屬於壹般違法行為,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予以拘留或者警告,並處或者單處罰款,責令賠償損失。所謂“情節嚴重”,壹般是指破壞或損毀重要物品,造成嚴重損失;破壞、損毀公私財物的手段特別惡劣的;出於陷害他人的動機等。
2.這壹罪行與其他罪行的界限
本罪與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通訊設備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破壞生產經營罪的區別在於,後者破壞了特定的財產,侵害了其他獨立的物體,本法對其罪名作了單獨規定,所以只能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