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於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7]34號):“1。科技型中小企業在R&D活動中實際發生的R&D費用不形成無形資產且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7 1年10月至2019 12 31年2月期間,按實際發生額的75%加計稅前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