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應對私募基金管理人註冊的最新監管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依法及時對私募基金進行備案。
1.自公告之日起,新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完成登記手續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私募基金產品備案;
2.自公告之日起,已登記12個月且未備案首只私募基金產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2016年5月1日前完成私募基金產品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