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導和幫助居委會工作,推進居委會依法建設和發揮“四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作用,開展社區服務活動,舉辦便民利民服務網站。
2、負責老齡、殯葬管理、殘疾人安置、救災、社會福利、慈善等工作。
3、負責擁軍優屬、社區優撫、社會救濟、社會保障和再就業服務。
4、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方針、政策、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