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解決國籍沖突
1,國內國籍優先,國內是該人的國家法律。
2.當當事人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籍,而且都是外國國籍時,各國的做法各不相同。有三種主要類型:
(1)最後壹個國籍優先。
(2)以當事人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所在國的國籍為準。
(3)與當事人關系密切的國籍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