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自學考試《西方法律思想史》是真題3號的簡答題。
3.簡述埃利希的“活法”理論。
答:埃利希法社會學的特點體現在“活法”理論中。他認為,活法的科學意義不僅限於適用於法院進行判決的規範,或者對成文法的內容產生影響。活法也具有獨立的價值,構成了人類社會法律秩序的基礎。
(1)埃利希法社會學的壹個重要觀點是強調“活法”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