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標準是什麽?
所謂法律本位,是基於人性不完善的基本假設,強調法律至上,認為公共行政系統及其運行機制,以及整個社會政治生活系統都應該規範化、法律化;公共行政系統的所有權力和行動都應受到法律的限制,該系統的職能、結構、運作程序和規則也應由法律明確規定。簡而言之,這就要求公共行政系統的運作和行為走上法制化的軌道,實現法治,建立法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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