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緬因州對犯罪學的發展有什麽貢獻?
答:梅因運用歷史和比較的方法研究刑法,取得了以下成果:(1)梅因區分了犯罪和違法行為(侵權行為)。其標準是侵權的對象不同,犯罪是對國家和社會實施的犯罪,侵權是對個人實施的犯罪。其次,兩種方法不同。因為犯罪。被專門機構處罰的;對於侵權行為,受害人可以提起普通民事訴訟。所以在梅因看來,古代社會早期只有侵權法,沒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