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子認為,法律是君主統治的手段,君主對法律的制定起主導作用(或者說立法是君主的專屬權利),臣民必須服從法律。(3分)西塞羅認為,人既是立法者,又是守法者;法律是為了保護人民的權利而制定的;人們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權利。(3分)
(2)特點:通過立法建立民主政治;議會擁有立法權,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