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關於國際法中的領土獲取方式。
答:在國際法中,獲取領土的方式有:
(1)先占權(也叫“占領”,但不是戰時占領)。先占有兩個要件:壹是占有對象必須是“無主地”,二是占有方式必須是“有效占有”。無地土地只能是沒有被任何國家占領過的地方,或者是無人居住的地方,或者是土著人尚未形成部落的地方。除了壹個荒島之外,這樣的地方目前在世界上並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