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關於國際法中禁止使用武力的原則。
禁止威脅或使用武力是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之壹。在傳統國際法中,戰爭權被視為國家本身固有的權利。因此,壹個國家有權通過戰爭解決與其他國家的爭端。然而,1928《布裏安德-凱洛格公約》(即《巴黎非戰公約》)宣布廢除戰爭作為執行國家政策的工具。該國的戰爭權開始受到國際法的限制。但是;公約並沒有有效遏制戰爭,最終第二
問:什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書的類型、基本特征和功能。
答案:(1)司法文書的概念:
目前法律文書的壹般概念是指公安機關(含國家安全機關,下同)、檢察院、法院、監獄或勞改機關、公證、仲裁機構為處理各類訴訟案件和非訴訟案件而制作的法律文書,以及當事人、律師、律師事務所書寫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義的文件,即泛指除規範性法律文件(國家立法機關頒布的各種法律)以